關鍵字:創新科技 dbzz
一、申報對象
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或具有副高及以上職稱的;在南京行政區劃范圍之內注冊(或擬注冊)創新型企業,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一)在國際國內某一學科、技術領域內,主持過重要的科研課題或工程項目;擁有高技術含量的科研成果、且具有產業化的可行性,并能夠取得明顯經濟效益;
(二)擁有獨立自主知識產權(專利、軟件著作權、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權、專有技術等),且技術成果達到國際先進、能夠填補國內空白,或國內領先、能夠引領相關產業發展,具有產業化的可行性并能夠取得明顯的經濟效益;
(三)具有海內外自主創業經驗,熟悉所創辦企業相關產業領域,能帶技術、帶項目、帶資金來(在)寧創業;
(四)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直接進入綜合評審:
1、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國家“千人計劃”特聘專家、江蘇省“雙創計劃”入選者;2、在世界500強企業擔任中級及以上職務或中國500強企業擔任高級職務的專業技術人才和經營管理人才;3、在國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擔任相當于副教授及以上職務的專家學者;4、全國“985”、“211”高校和在南京高校、科研院所的教授、研究員。
二、申報要求
(一)2011年1月1日以后在南京首次創(領)辦創新型企業的均可申報。(二)擬注冊創新型企業的申報人,須與所選區(縣)的南京紫金科技創業特別社區、高新區、開發區(工業園、科技園、創新街區)及各類科技企業孵化器簽訂入園協議。未確定區(縣)和創業載體的,可由“321引進計劃”專項辦協助推介。(三)申報人所創(領)辦企業的行業領域主要為電子信息、風電與光伏裝備、智能電網與電力自動化、通信、節能環保、生物和醫藥、新材料、軌道交通、航空航天、軟件和服務外包等南京市重點發展的新興產業領域以及具有創新商業模式的高端現代服務業。(四)申報人到南京創業后,每年在南京實際工作時間須在半年以上。(五)初創式申報人須在所創(領)辦企業擔任法定代表人,且在入選公告發布后3個月內,申報人投入企業的實收資本(包括技術入股)不低于政府扶持資金。(六)嫁接式申報人應具備2個必要條件,一是與本土企業在南京合作創(領)辦新企業,同時擔任新企業副總經理(或相當于)及以上職務;二是須持有新創企業30%以上股權(或期權)。在入選公告發布后3個月內,新注冊企業的實收貨幣資本不低于政府扶持資金。(七)已入選南京相關人才計劃的人員及其創業團隊成員,或與申報人同屬一個創業團隊的其他成員,不再申報本計劃。
(八)同一申報人最多可申報本計劃兩次,且不可連續申報。 (九)同一申報人每次僅限在一個區縣(園區)申報,且每次只能申報一個項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