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地證香港未再加工證明(中檢認證)1個工作日 手&機:134-102-725-42 ∴ 劉先生/JACK SHENZHEN BOYINGTESI TRADING CO.,LTD 未再加工證明(中檢加簽/認證) 根據我國與有關國家、地區或區域性組織達成的協議,國家質檢總局授權香港中國檢驗有限公司(下稱“香港中檢公司”)對我國經香港轉口的出口貨物,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簽證機構簽發的原產地在官方聲明欄加簽“未再加工證明”。申請人在領到檢驗檢疫局簽發的FORM A 證書后,可向香港中國檢驗有限公司簽證服務部提出申請。 未再加工證明”的內容 未再加工證明2.1 “未再加工證明”的中文為:“茲證明該證書所列商品在香港停留/轉運期間未進行任何加工”。英文為“THIS IS TO CERTIFY THAT THE GOODS STATED IN THIS CERTIFICATE HAD NOT BEEN SEBJECTED TO ANY PROCESSING DURING THEIR STAY/TRANSHIPMENT IN HONG KONG”。 未再加工證明2.2 該聲明加注在已簽發的原產地證的官方聲明欄,加蓋香港中檢公司或澳門中檢公司的印章,簽署人手簽并注明加簽日期。 未再加工證明2.3 特殊情況,香港中檢公司也可以簽發單獨的“未再加工證明”。 歡迎國內企業商來電咨詢各種原產地證與合作!
一般原產地證CO/FA/FE/FF/FTA未再加工證明
哥斯達黎加貿易原產地證FL,輸歐盟紡織品產地證、一般原產地證CO、普惠制產地證FormA、東盟原產地證FormE、智利產地證FormF、秘魯原產地證FORM R、亞太產地證FormM、中巴原產地證FTA
手機:134*1027*2542{(劉生/JACK)} 電話:0755-3307*4549 Q Q:135*1579*052
|